我不記得是誰曾建議過,為了使靈魂寧靜,一個人每天要做兩件他不喜歡的事。說這句話的人是個聰明人,我也一直在一絲不茍地按照這條格言行事。
一本書要能從這汪洋大海中掙紮出來希望是多麽渺茫啊!即使獲得成功,那成功又是多麽瞬息即逝的事啊!我從這件事獲得的教訓是,作者應該從寫作的樂趣中,從郁積在他心頭的思想的發泄中獲得報酬,對於其他的一切都不應該介意,作品成功或失敗,收到稱贊或詆毀,他都應該淡然處之。
我贊賞他們的優美詞句-盡管他們還年輕,卻已才華洋溢,因此如果僅僅說他們很有希望,就顯得荒唐可笑了--我驚嘆他們精巧的文體,但是雖然他們用詞豐富,卻沒有告訴我們什麽新鮮東西,在我看來,他們知道得太多,感覺過於膚淺。我感覺他們的熱情似乎沒有血色,他們的夢想也有些平淡。我不喜歡他們。我已經是過時的老古董了。我仍然要寫押韻對句的道德故事。但是如果我對自己的寫作除了自娛以外還抱有其他目的,我就是個雙料的傻瓜了。
當時年紀不到四十歲就被看作了不起的人物,如今過了二十五歲就會讓人覺得滑稽可笑了。我想在過去的日子裏我們都羞於使自己的感情外露,因為怕人嘲笑,所以都約束著自己不給人以傲慢自大的印象。
同情體貼是一種很難得的本領,但是卻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這種本領的人濫用了。他們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麽不幸就惡狠狠地撲到人們身上,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來,這就未免太可怕了。同情心應像一口油井一樣噴薄自出,慣愛表同情的人讓它縱情奔放,反而使那些受難者非常困窘。有的人胸膛上已經沾了那麽多的淚水,我不忍再把我的灑上了。
這一定是世間無數對夫妻的故事。這種生活模式給人以安詳親切之感。它使人想到一條平靜的小河,蜿蜒流過綠茸茸的牧場,與郁郁的樹蔭交相掩映,直到最後瀉入煙波浩渺的大海中。但是大海卻總是那麽平靜,總是沈默無言,聲色不動,你會感到一種莫名的不安。也許這只是我自己的一種怪想法,我總覺得大多數人這樣度過一生好像欠缺一點什麽。我承認這種生活的社會價值,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。但是我的血液裏卻有一種強烈的願望,渴望一種更狂放不羈的旅途。
“你認為像這樣年紀的人開始畫畫還能夠學好嗎?大多數人都是十八歲開始學。”
“如果我十八歲學,會比現在學得快一點。”
你說這話實在太蠢了。並不是每個人都要像我這樣的。絕大多數人對於他們做的那些平平常常的事是心滿意足的。
我們這些人就像從終點站到終點站往返行駛的有軌電車,連乘客的數目也能估計個八九不離十。
有人說災難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貴,這句話並不對;叫人做出高尚行動的有時候反而是幸福得意,災難不幸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能使人們變得心胸狹小,報復心更強。
我知道自己不是個偉大的畫家,但是我有自己的東西。我的畫有人要買,我把浪漫情調帶進各種人的家庭裏。他們喜歡看我畫中的意大利景色,那是他們所希望看到的意大利。
為什麽你覺得美--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--會同沙灘上的石頭一樣,一個漫不經心的過路人隨隨便便地就能夠撿起來?美是一種奇妙,奇異的東西,藝術家只有通過靈魂的痛苦折磨才能從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來。在美被創造出來後,它也不是為了叫每個人都能認出來的。要想認識它,一個人必須重復藝術家經歷過的一番冒險。他唱給你的是一個美的旋律,要是想在自己心裏重新聽一遍就必須有知識,有敏銳的感覺和想象力。
而一旦他把繪畫的過程結束,或者說不是畫幅本身,他把一陣燃燒著他心靈的激情發泄完畢以後,他對自己畫出來的東西就再也不關心了。他對自己的畫也從來不滿意;同纏住他心靈的幻景相比,他覺得這些畫實在太沒有意義了。
我愛她遠遠超過了自己。我覺得在愛情的事上如果考慮起自尊心來,那只能有一個原因:實際上你還是最愛自己。
愛情賦予他明知是虛幻的事物,以實體形體,他明知道這一切不過是鏡花水月,愛它卻遠遠超過喜愛真實。它使一個人比原來的自我更豐富了一些,同時又使他比原來的自我更狹小了一些。他不再是一個人,他成了追求某一個他不了解的目的一件事情,一個工具。
世界是無情的,殘酷的。我們生到人世間沒有人知道為了什麽,我們死後沒有人知道到何處去。我們必須自甘卑屈,我們必須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。在生活中我們一定不要出風頭,露頭角,惹起命運對我們的註目。讓我們去尋找那些淳樸,敦厚的人的愛情吧。他們的愚昧遠比我們知道的知識更為可貴。讓我們保持著沈默,滿足於自己小小的天地,像他們一樣平易溫順吧,這就是生活的智慧。
但是最殘忍的還是,這件事對別人並沒有什麽影響。人們繼續生活下去,誰也沒有因為這個悲劇而活得更糟。不論她最初步入生活時曾懷有何等美妙的希望與夢想,死了以後,同她根本沒有降臨人世又有什麽兩樣?一切都是空虛的,沒有意義的。
雖然我們沒有明確意識到,說不定我們還是非常重視別人看重不看重我們的意見,我們在別人身上是否有影響力的;如果我們對一個人的看法收到他的重視,我們就沾沾自喜,如果他對這種意見絲毫也不理會,我們就討厭他。我想這就是自尊心中最厲害的創傷。
我對於繪畫了解不多,我只是沿著別人替我開辟的路徑走下去。
我們每個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獨的。每個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鐵塔裏,只能靠一些符號同別人傳達自己的思想;而這些符號並沒有共同的價值,因此它們的意思是模糊的,不確定的。我們非常可憐地想要把自己心中的財富傳送給別人,但是他們卻沒有接受這些財富的能力。因此我們只能孤獨地行走,盡管身體互相依傍卻並不在一起,既不了解別人也不能為別人所了解。我們好像住在異國的人,對於這個國家的語言懂得非常少,雖然我們有各種美妙的,深奧的事情要說,卻只能局限於會話手冊上那幾句陳腐,平庸的話。我們的腦子充滿了各種思想,而我們能說的只不過是像“園丁的姑母有一把傘在屋子裏”這類話。
我很懷疑,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。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,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裏,淡泊寧靜,與世無爭,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?與此相反,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,年薪一萬鎊,娶一位美麗的妻子,就是成功嗎?我想,這一切都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,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麽義務,對自己有什麽要求。但是我還是沒有說什麽;我有什麽資格同一位爵士爭辯呢?
他在這裏所經歷到的是他在本鄉本土不敢希冀,從未要求的--他在這裏得到的同情。
讀書筆記,雖然封面寫的是“夏”呢。在重新打這一段文字的時候又回憶起這一本書的內容,感覺神奇的是,摘抄的內容竟十分貼近此刻的心情,就像某種提前寫給未來的信。